沒有產權證的房地產能否繼承
1、無產權證的房屋一般不能繼承,但被繼承人及時登記產權的,可以繼承。
2、房屋作為房地產,產權證書是所有人的權利證書。只有房地產產權證書(或產權證書)才能辦理房屋轉讓手續,并在繼承過程中完全繼承。對于無產權的財產,繼承人同意簽訂繼承協議,然后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
3、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的規定,房地產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除,依法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不得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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