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什么條件?
1、實質條件:①立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8歲以上、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遺囑有效。無行為能力人立的遺囑,即使后來有行為能力,仍然是無效遺囑。②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被脅迫欺詐的遺囑和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③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④遺囑應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財產不得處分。2、形式條件:①遺囑必須由遺囑人書寫;打印遺囑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有爭議,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有相反的證據證明打印的遺囑不是我真正的意思,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②遺囑由遺囑人簽字;③遺囑必須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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