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適用代位繼承?
適用代位繼承的條件如下:1.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這不僅是中國代位繼承建立的主要條件和唯一原因,也是其與轉繼承的重要區別之一。2.先死的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得代位死亡。3. 代位繼承人必須是代位人年輕一代的直系血親。4. 被代位人在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因法定原因喪失繼承權的,應當共同消除代位繼承權。5. 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也就是說,只有被代位繼承人的法定繼承權才能被代位。如果他們享有遺囑繼承權,遺囑將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失效,此時不會發生代位繼承。6. 無論代位繼承人數量如何,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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