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條件?
夫妻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
1、夫妻雙方有合法的婚姻登記;
2、夫妻雙方同意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離婚;
3、協商達成協議;
4、簽署書面離婚協議,規定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六條的規定,夫妻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規定雙方自愿離婚的含義,并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和債務處理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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