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法律解析:
丈夫有精神病,可以離婚。
婚前隱瞞精神病的,婦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前隱瞞了精神疾病,婚后無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疾病,無法治愈很長一段時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