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買的房子要分開嗎?
(1)婚前買房是由一方全額支付并以自己的名義登記的。這種情況屬于夫妻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分割。離婚時,財產的處理只能根據業主的意愿進行。(二)婚前買房均為兩人出資。雖然還沒結婚,但兩人共同出資買房,可以分割,分割方式沒有約定,按當時的出資比例。(三)婚后一人支付首付還貸。法律規定,婚前買方支付首付的,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婚后還款部分屬于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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