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定離婚損害賠償?
1、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因過錯導致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一方的損失以及有過錯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還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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