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離婚財產是如何分配的
1、再婚離婚財產應當由當事人獨立協商分配。協商一致的,按照協商內容進行。協商不一致的,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如果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則屬于一方。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將按照照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應當依法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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