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以下八種財產,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動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收入;3、知識產權收入;4.、未注明只給予一方的繼承財產或者受贈財產;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入;6、男女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和破產安置補償。8、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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