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證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下證據可以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1、離婚訴訟證明有房地產的,應當提交房地產證明或者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或者出資證明。
2、離婚訴訟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當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戶。
3、離婚訴訟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當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記、出資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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