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和財產公證有什么區別,離婚協議書關于房產分割需要公證么
關于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公證嗎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不需要公證也是有效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有效的要求是:雙方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和協議不損害他人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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