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過程中房產能保全嗎,辦理離婚起訴過程中房貸該還么
關于起訴離婚的過程是什么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起訴離婚的過程是:
1、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2、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依法確認是否受理;
3、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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