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沒孩子離婚彩禮退不,只要同居過彩禮一定退不完嗎
關于結婚二年的離婚彩禮怎么判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支付的彩禮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一般是不需要返還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來說,如果雙方并未結婚,或結婚并未共同生活,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若針對彩禮問題產生了糾紛,首先可以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則可以簽訂協議,若無法協商一致,也可以準備好起訴狀、給付彩禮的證據等前往法院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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