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離婚協議約定一方不支付撫養費有效嗎,不按離婚協議約定給付孩子撫養費以誰的名義起訴
關于離婚協議約定撫養費由另一方承擔的有效嗎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中約定只由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因協議并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屬于有效民事行為,應當對協議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所以協議是有效的。
且法律規定,由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子女撫養糾紛的維權方式有協商與訴訟兩種。父母雙方可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撫養協議,包括撫養費的變更等問題。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判決。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撫養費,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更多復雜的子女撫養法律糾紛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