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意味著放棄什么,放棄繼承權會出現哪些情況呢
關于放棄繼承權會出現哪些情況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放棄繼承權后會出現以下情況:
1、放棄繼承權,不產生代位繼承。
2、放棄繼承權是無條件和無保留要求的。
3、放棄繼承權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復繼承權,需經法院作出決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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