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后能否向侵權人索賠
行為人的構成不當得利,侵犯受害人權益后,受害人是可以向侵權人索賠的,賠償的數額為實際損失的數額。《民法典》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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