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權變更流程,離婚后撫養權變更要如何處理
關于離婚后撫養權變更需要具備什么條件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撫養權變更的法定條件如下: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子女撫養糾紛的維權方式有協商與訴訟兩種。父母雙方可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撫養協議,包括撫養費的變更等問題。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判決。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撫養費,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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