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商業險是否賠償
關于交通肇事賠償營養費一般是幾天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營養費一般賠償多少天要看每個人的情況。
一般營養期的期限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司法鑒定,會確定固定的營養期是多久;另外一種是根據醫院的醫生診斷單來確認時間,如出院后需加強營養,在第二次復查時加強營養的醫囑沒有了,那么就以住院期間加該段時間作為營養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項目大致包含以下內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雙方可首先就上述項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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