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期限的多少天當事人一定要接受調解嗎
根據以上內容,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當事人不一定要接受調解。當事人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并另行約定調解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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