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后,人民法院予以批準的,可以進行鑒定;當事人雙方均不申請鑒定的,法院這時候會予以釋明。我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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