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副本是什么
民事起訴書副本指起訴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訴狀復印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向法院起訴時遞交訴狀時,需要根據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交給法院,應由法院留卷存檔的訴狀就稱為正本;而交給對方當事人的訴狀就稱為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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