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什么
在現實生活中國,我們都知道合同成立是需要在合同內的規定合法性、沒有隱瞞的事實,因此才能夠成立。關于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什么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一)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二)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三)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四)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
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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