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
在現實生活中,當租客需要租房子的時候,房東會出具相關的租賃合同,這份合同不僅是能夠證明雙方的利益往來,還能夠保障租客和房東的利益。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 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合同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形式要求】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物的交付】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租賃物的使用】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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