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和定金有何區別
在較多民事合同的訂立過程中,有的商家為了防范未來會發生損失,就會與相對方約定違約金,以此達到違約救濟的作用。那么違約金和定金有何區別?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定金和違約金有何區別
定金與違約金都是當事人一方應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項,并且都有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與違約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項:
(一)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屬于擔保的一種形式。而違約金根本目的是制裁違約行為,是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二)交付的時間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違約金只能在當事人一方違約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預先給付和征約的作用,而違約金不具有這些作用。
(三)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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