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的三大條件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往往并不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有效要有相應的條件。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合同有效的三大條件,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合同有效的三大條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一)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
(二)意思表示真實。
締約人的表示行為應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與表示行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一般誤解等情況下,合同仍為有效。在重大誤解時,合同則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因欺詐、脅迫而成立合同場合,若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合同可被變更或撤銷。
(三)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四)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合同標的可能,是指合同給付可能實現。合同標的確定,是指合同標的自始確定,或可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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