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
在現實生活中,對于公民而言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是需要對傷殘情況進行鑒定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
(一)由公安機關或者當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鑒定資質的組織,必須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完成對事故的檢驗、對事故的鑒定、對事故的評估。當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應的報告,然后由出具報告的方面蓋章簽字產生效應。
(二)有關部門應當在收到報告后的兩日之內將報告交給事故的當事人。如果在收到報告之后當事人對這個報告存有異議,可以在收到這些報告的三天之內可以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過有關部門批準以后,再找另一個機構或者組織進行事故的鑒定。
(三)如果是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報告存有異議,可以再收到報告的三天之內在相關部門進行反饋以及備案。
(四)申請的重新鑒定的機會只有一次,這一次的時間和上一次的是一樣的。
(五)評定書。這個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詳情,住院的詳細信息,以及誤工費的判定等,然后由評定人進行簽字之后生效。
(六)如果在這個時間中,出現了多份報告那么這些報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資格你那么就以這些報告中出具人級別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報告當做這個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報告。因為這種出具人更具有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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