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賠償費用怎么商量,發生交通事故賠償不履行怎樣處理
隨著時代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如果您目前正面臨著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來解決賠償爭議,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問題沒辦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通過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識來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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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來解決賠償爭議
可以采取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受害人可主張哪些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條的規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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