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好意同乘怎么理解
劃分責任好意同乘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根據機動車使用人是否存在過錯,無過錯并且非營業車輛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可以減輕賠償責任。下面問答智選來與大家介紹好意同乘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好意同乘怎么理解,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好意同乘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
好意同乘發生交通事故劃分責任如下:
我國《民法典》第1217條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雖然駕駛人同意同乘人搭便車,屬于好意,但同乘人的無償搭乘不等同于其要自擔任何風險,出于好意的駕駛人也不意味著可以無須承擔任何責任。駕駛人應始終將遵守交通法規擺在第一位,對同乘人的安全負責。因此,出于善意和無償的因素,《民法典》中對其責任有所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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