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怎么計算
在我國,對于交通安全不僅有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法進行規制,我國的刑法也對一些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作出了強制性的規定。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怎么計算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怎么計算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
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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