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婚了怎么辦離婚手續流程
訂婚在法律上并非正式的婚姻關系,所以不存在“離婚”一說。但如果您說的是“結婚”后想要辦理離婚手續,那情況就有所不同了。下面讓我們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
一、結婚后辦理離婚手續流程
1.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包括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雙方應當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書,對上述事項進行明確約定。然后,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述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 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或者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方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后,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且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會判決準予離婚。
二、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判定相關問題
在離婚過程中,子女撫養權的判定是一個關鍵問題。法院在判決子女撫養權歸屬時,會遵循以下原則:
1. 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2.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三、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和注意相關事項:
1.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過錯,如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無過錯方可以請求多分財產。
2. 對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婚前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歸個人所有。
3. 夫妻對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總之,離婚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和情感問題,需要謹慎處理。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的幫助。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