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什么情況可以做精神鑒定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當事人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是可以進行精神鑒定的,一般精神鑒定之后需要侵權人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交通事故鑒定是對當事人的人身傷殘程度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具體的人身損害賠償。那么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什么情況可以做精神鑒定?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什么情況可以做精神鑒定
發生交通事故的,進行精神疾病鑒定時,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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