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一方不履行合同守約方有什么權利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碰到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況,給守約方造成嚴重的損失。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合同法一方不履行合同守約方有什么權利,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合同法一方不履行合同守約方有什么權利
在審判實務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效力,并且形成種屬關系,合同解除必然導致合同終止,是合同終止的一種形式,而合同終止原因除合同解除外還有合同的履行、抵銷、提存、免除、混同等。不過,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存在不少差別。比如,法律的溯及力不同。合同解除因合同是否履行、合同種類為繼續性還是非繼續性的不同,認定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已經履行包括部分履行的合同、非繼續性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未履行的合同、繼續性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又比如,適用范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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