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現在很多人都會選擇購買汽車來作為代步工具,很多司機不注意交通規范,就會發生交通事故。那么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時應該注意的問題?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04號令)和《辦法》的規定,將統一啟用《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皡f議書”采用無碳復寫紙質,以便事故當事人現場快速填寫、當場確定事故責任并通過簽名形式予以確認,可有效防止個別不講誠信者因事后反悔而引發爭議的情況發生。
(二)當事人填寫前須核對當事人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保險標志,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住址一欄填寫當事人常住地址,聯系電話須為隨時可以聯系的號碼,并相互撥打對方所留號碼。
(三)協議當事各方簽署后,便視為對記載的事實形態無異議,并將作為交通警察確定當事人事故責任和保險公司理賠 的依據。
(四)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及前往理賠中心的案件可采用攝像,拍照或在地面標識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在確保 安全的情況下,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五)對前往理賠中心進行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在24小時內就近到達同一理賠中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的,理賠 中心不予受理。
(六)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發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當事人逃逸的;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19時至次日8時發生的屬于自行協商處理的物損交通事故;理賠中心不予處理。
(七)應先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以防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發生。在撤離現場前,應做好證據固定工作,有攝像功能手機的,應先將現場全景、車輛號牌和碰撞損壞部位進行拍攝記錄,或將車輪定位;撤離后,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方,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及保險證,并互相撥打對方所留聯系電話印證是否正確,確認無異議的,按要求填寫《協議書》,確定責任并簽名。
(八)當事人填完《協議書》后,在向保險公司報案取得報案號后,可選擇到就近的“中心”進行財產損失核定辦理保險理賠手續,但事故雙方必須到同一“中心”處理,否則保險公司無法對事故車輛進行痕跡比對和勘驗工作。如當事人因故不能立即到“中心”處理的,可協商另約定時間到“中心”處理。
(九)不在“中心”處理的,其《協議書》無效。因此,當事人不愿到“中心”處理的,沒有必要填寫《協議書》,應在撤離現場后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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