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期間合同到期還能續簽嗎
我國的《勞動法》對婦女的權益予以重點保護,很多人對此不了解,婦女在懷孕、哺乳期間合同到期之后該怎么辦呢。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介紹哺乳期期間合同到期還能續簽嗎,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哺乳期期間合同到期還能續簽嗎
哺乳期合同到期的情況下是不能不續簽的,準確的來說,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自動延續至哺乳期滿為止。《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產假后,依法還應該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嬰兒年滿一周歲時。
勞動部有關文件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根據上述規定,雖然哺乳期勞動合同到期,但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哺乳期期滿為止。哺乳期期滿后,用人單位可以不再續簽合同。
以上就是本站律師團隊整理收集的關于哺乳期期間合同到期還能續簽嗎的介紹,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想要了解的,歡迎咨詢本站律師,點擊立即咨詢會有多名執業律師給您提供專業建議。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