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不履行怎么意思
我們都知道合同是為了更好的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雙方必須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的話。那么仍不履行怎么意思?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仍不履行怎么意思
仍不履行就是說明在接到相關的通知之后,還不按照合同的條約進行。
拒絕履行,又稱毀約,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卻不法地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條第2項:“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拒絕履行一般表現為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其債務,有時候也以其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意思,例如債務人將應交付于債權人的標的物又轉賣他人。構成拒絕履行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1、具有合法有效的債務關系。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就不存在拒絕履行的問題;
2、債務人有拒絕履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以行為的方式體現出來;
3、債務人主觀方面出于故意。即債務人明知存在債務且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
4、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債務。債務人拒絕履行債務且無正當理由的,才能構成拒絕履行。
債務人拒絕履行,債權人可否不經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學者們的意見不一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條第2項不要求債權人履行催告,可直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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