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是什么意思?
依法通過印刷、照相、復印等方式復制發行書面材料的權利。出版自由是現代法治國家民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I789年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明確規定,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自由。179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條也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有關剝奪言論出版自由或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以及剝奪向政府請愿要求補償造成損害的權利的法律。馬克思曾經指出;沒有出版自由,其他—切自由都是泡影。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許多國家憲法肯定了出版自由。聯合國頒布的一些重要的人權文件中也規定了對出出版自由的限制性要求有:(1)出版物不得有妨害私人安全、名譽、信用或秘密的記載,違者犯罪;(2)凡報紙記載的涉及私人名譽、信用或安全者,該報對于當事人便負有登載也的答復函件的義務,這種義務便構成當事人的答復權;(3)出版物不得惡意誹謗政府或企圖顛覆現政府的存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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