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人要求供役地人為其提供采光方便的權利。采光權的行使方式是,供役地人在一定范圍內,不得在供役地上建造阻擋陽光照的建筑物或其他障礙物,以保證需役地能夠得到陽光照射。采光權是消極地役權和不表見地役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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