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委托書:在訴訟中,是指委托代理人取得訴訟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其記載的內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項和代理權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但在其他民事法律行為過程中,也可能存在有授權委托的法律文書。英文中通常用power of Attorney表示。在香港,這類委托書會以契約形成,將個人的某些權力,委派于他人身上。最常見的是用于物業管理上,例如業主已移民外國,業主在港的物業,他委派一個可信的人替他管理,亦可以透過委托書要求受委托人替他將物業出租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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