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是國際私法名詞。指判定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性質,確定聯系因素,找出案件應適用的法律(即準據法)。德國法學家卡恩于1891年和法國法學家巴丹于1897年先后提出此概念。后來,這個問題受到各國法學家的重視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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