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交強險怎么處罰
沒買交強險的處罰為繳納罰款,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二十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一)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三)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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