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訴醫療糾紛
按照以下方式,投訴醫療糾紛: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治療醫院的院領導投訴。若當事人對投訴處理不滿意的,可以向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一般會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處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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