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訂后何時生效?
1、離婚協議簽訂后,當事人取得離婚證明時生效,即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批準離婚協議的內容時生效。
2、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應當共同簽訂離婚協議,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經過30天的冷卻期,可以獲得離婚證書,離婚協議自此生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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