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責任構成中的過錯怎么推定
對于醫療事故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務人構成的過錯進行推定的方式為: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違反法律及專業規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相關病歷資料、違法銷毀病歷資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