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醫療過失怎么避免和預防
醫療機構若避免和預防醫療過失應當從以下方面入手:加強醫院自律管理,增強醫務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社會風險意識,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要實施醫療護理技術操作的科學化管理,做到醫療工作的系統化、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改變過去的閉門辦醫模式,不斷向人民群眾宣傳普及醫學科學知識。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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