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無過錯有責任嗎
若當事人在醫療糾紛中無過錯則是沒有責任的。因為醫療事故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由醫療機構承擔過錯賠償責任。而因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診療、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等情形導致損害結果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三)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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