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鑒定程序是如何進行的
醫療過錯鑒定程序為,先是患者方提出申請,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鑒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鑒定材料,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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