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主張免責的條件是什么
侵權責任主張免責的條件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包括有:不可抗力;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第一百八十一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第一百八十二條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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