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救濟途徑有什么
關于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救濟途徑有什么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救濟途徑是:
1、向交管部門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結論;
2、向上一級交管部門申請復核;
3、通過紀檢、監察等內部監督機構救濟;
4、通過訴訟質疑事故認定書的證明力;
5、通過信訪制度維權。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項目大致包含以下內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雙方可首先就上述項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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