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關于交通肇事逃逸認定辦法是什么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辦法如下: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對方肇事逃逸的維權方式有以下兩種,如果您是受害一方,一是撥打110報警電話;二是直接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如果您是肇事逃逸一方,您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建議去當地公安機關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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