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標準
關于車禍多久死亡不算交通肇事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發生車禍后判斷是否交通肇事并不是以對方死亡時間長短進行計算,而是與對方的死亡與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關系來判斷。所以即便發生交通事故后,對方在一年之后死亡,只要存在因果關系,就應該承擔交通肇事的責任。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于事故發生7天以后死亡的,不列入死亡人數統計范圍。交通事故的傷者在7天以后死亡的,雖然在統計上不作為重大交通事故統計,但對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追究卻不受死亡時間的限制。因為區別罪與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負的交通事故責任,而不是在事故發生時是如何統計的。事故的受傷者7天后死亡的,應依法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與交通肇事的區別
交通事故通常可以理解成機動車在路上因為過失或者意外造成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的一種事故。交通事故主要是從經濟損失這一角度進行定義的,來描述一種事故性的交通現象。
而交通肇事主要是從駕駛員角度去定義的一種交通現象,這種交通現象體現在駕駛員身上,往往就是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